律师档案
张迪
张迪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张迪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男子结扎后妻子怀孕医院赔偿!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26 13:18)    点击:18

男子阿明在某医院进行输精管结扎手术,但一年后,阿明的妻子却被查出怀孕,最终实施人工流产。阿明认为医院没有尽到注意事项的告知义务,于是起诉了医院要求赔偿。那么阿明夫妇能否获赔呢?

根据《民法典》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否则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在对患者实施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且其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医方应承担医疗损害侵权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存在较高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如果涉事医院不承认,则患者可以请求当地医学会进行鉴定。

一般医学会的鉴定意见是具有医学专业知识及大量临床经验的专家根据临床诊疗规范及实践并依照法定程序出具的,具有较强的证明力。

就本案而言,尽管医院认为已经向阿明充分告知了手术的相关风险和注意事项,但未能提供阿明签字的知情同意书。所以法院认定,现有在案证据无法证明医院已履行告知义务,于是判决医院向阿明夫妇赔偿1.4万余元。

那么,该夫妇可以要求医院承担哪些赔偿费用呢?

该男子可以向涉事医院主张的损失有:妻子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以及杨先生夫妻双方的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

最后提醒大家,虽然法律规定医院有告知义务,但大家也一定要理解并遵守医生的建议,避免对身体造成损害。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张迪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张迪律师,张迪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张迪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34855333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张迪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哈尔滨律师 | 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张迪律师主页,您是第16645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