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26 13:17) 点击:17 |
在最近的洪水灾害中,许多地区遭受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网友咨询: 因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律师解答: 特大洪水属于不可抗力。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举例来说,如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现象,以及如战争等社会现象。因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没有加害人,没有责任主体,不产生赔偿问题。 但政府方面会实施救援,社会各界会施以援手,这属于救济而非赔偿。作为国家的管理者和保护者,政府有责任确保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因此,在洪灾过后,政府可以提供紧急救援和物资支持,帮助灾民渡过难关。社会各界可以发起捐款活动,为灾民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社会各界应当共同努力,合作应对灾害风险和灾后重建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最大限度地减少灾难带来的伤害。 律师补充: 在订立买卖合同时,一般都订有不可抗力条款,其内容包括:不可抗力内容;遭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 ,向另一方提出事故报告和证明文件的期限和方式;遭遇不可抗力事故一方的责任范围。如果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程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不可抗力并不等同不承担责任。适用不可抗力有其法定的要件,并不是发生不可抗力就可以免除责任,也不是未经采取补救行为就应当减轻或者解除其责任,关键还要看其对履约产生的影响,不能简单一刀切,避免陷入道德绑架。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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