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装修破坏了承重墙怎么处理?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26 13:15) 点击:17 |
承重墙指支撑着上部楼层重量的墙体,在工程图上为黑色墙体,打掉会破坏整个建筑结构;非承重墙是指不支撑着上部楼层重量的墙体,只起到把一个房间和另一个房间隔开的作用,在工程图上为中空墙体,有没有这堵墙对建筑结构没什么大的影响。 网友咨询: 业主装修破坏了承重墙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按照房屋安全规定,商品房要敲墙装修,必须到房屋鉴定中去申请,缴纳勘察费,由专业人员勘察后,开出更改通知书后才可以动手拆墙。业主装修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否则就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利益,其他业主可以要求其停止该行为,并要求赔偿损失。 1、业主在装修中拆除房屋承重墙,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应予以制止。 2、其他业主可以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查处,责令其对拆除的承重墙予以恢复。 3、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违反法律、法规、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管理规约,或者违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损害房屋承重结构,可以认定为 “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对拆除的承重墙恢复原状。 律师补充: 擅自改变房屋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屋顶等房屋原始设计承重构件,以及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房屋与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均属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行为。 当事人恢复被损房屋承重结构的,修复方案和施工应当由具有资质的房屋检测单位实施并验收。施工应符合如下要求:(1)不得降低原构件的强度;(2)不得低于原构件的用料标准;(3)恢复原有构件的形状;(4)修复部位的构造措施要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修复工程加强监督、巡视。修复项目竣工后当事人应将修复方案和施工验收资料报送区县房屋管理部门;区县房屋管理部门应到实地核实。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违反法律、法规、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管理规约,或者违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所称的其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损害房屋承重结构,损害或者违章使用电力、燃气、消防设施,在建筑物内放置危险、放射性物品等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妨碍建筑物正常使用; (二)违反规定破坏、改变建筑物外墙面的形状、颜色等损害建筑物外观; (三)违反规定进行房屋装饰装修; (四)违章加建、改建,侵占、挖掘公共通道、道路、场地或者其他共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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